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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徽商农家福 更新时间:2008-5-13 14:05:29 点击数:
2007年5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应该在2008年5月1日前进行商业备案。从接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文件通知开始,徽商农家福便全力以赴着手备案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从提交备案申请到审批通过完成备案,中间经过了严格的筛选和评审过程,徽商农家福的工作人员排除万难,终于在2008年4月提前完成备案工作。
这次备案工作,让政府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现阶段中国农资连锁特许经营的发展状况,尤其是对徽商农家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徽商农家福公司起步较晚,但其发展速度、发展规模都是业界领先的,这一点得到了专家评委和政府领导的一致认同和肯定。
徽商农家福此次顺利完成备案工作,既是评审专家们对徽商农家福公司员工长期以来艰苦奋斗的肯定,同时也让公司员工倍受鼓舞,为农家福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掀开了新的历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