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首页 | 资讯中心 | 图书资料 | 消费研究 | 商业地产 | 商机导航 | 猎头服务 | 培训咨询 | 零售案例 | 会展活动 | 企业关注

站内搜索:
地震灾区将实施特殊金融政策
            ★★★

地震灾区将实施特殊金融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08-5-20 9:21:55 点击数: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昨日下发通知,决定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特殊政策。

  政策包括将妥善安排好灾害发生前已发放贷款的管理。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对借款人主动还款的,应及时周到地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及时将上述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

  通知指出,灾区各金融机构要紧急布设服务网点,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点就近获得银行服务。由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协调指定,在每个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区域,至少要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网点,只要技术条件具备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全力支持与合作,加紧改造相关系统,实现上述网点可受理其他银行业务,并免收客户各类相关跨行费用。

  通知要求灾区各金融机构千方百计做好资金调度,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方便提取存款。根据受损的实际情况,尽一切力量保障受灾群众的存款支取。对于持有效存款凭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办理。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

  此外,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必须保证各项捐赠和救助资金及时到位,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的信贷工作。

  另据记者了解,从20日起,经央行同意,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而在地震发生之前央行曾宣布,从5月20日起,全国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将上调0.5个百分点。

  此外,针对灾区居民对被毁房屋的银行按揭问题,央行副行长苏宁日前曾表示,对于特殊时期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应该用特殊的解决办法。央行将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既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同时更要保护好广大民众的利益。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苏宁都江堰店昨日正式恢复营业
    沃尔玛拟在灾区建5000便民商店
    川甘陕近80%受灾商业网点恢复
    商业网点陆续恢复 都江堰物价稳中有降
    商务部:三月内初步恢复重灾区商贸网络
    每卖一包面1元捐灾区? 味千爱心面惹争议
    沃尔玛等企业解释赈灾捐款为何“迟到”
    商务部对个别企业捐赠未兑现承诺做回应
    商务部要求灾区做好商贸等网点恢复统计工作
    严禁商家假借救灾名义搞促销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论内容
    Google
     今日新闻 more
     热点新闻 more
     零售世界 more
    2008年第8期:夫妻档生意
    2008年第7期:步步高上市
    2008年第6期:零售业CIO峰会特刊
    2008年第5期:三联迷局
     案例分析 more
     零售八卦 more
    .........................................................................................................................
    打造零售业门户网站 提供专业资讯和服务

    巨合资讯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在线投稿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广告价格 | 链接申请
    Copyright ? 2005 ccsm.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巨合联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1607378 51607366 传真:010-51607380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甲1楼乙门08室 邮政编码:100856
    京ICP备050706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