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关联公司龙脊岛方面的邹先生代表国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在大会上对于三联集团的做法发表声明,要求保留相应法律权利。
国美电器总裁陈晓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国美早就知道这一结果,因为我们的人都已经撤出来。”
国美电器方面认为“累积投票制”违反了《三联商社章程》第七十七条和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实施,将严重损害第一大股东的权利。因此,本次董监事换届选举按照《章程》规定,应当以普通决议(过单数)进行。
6月25日,邹先生在国美总部对记者表示,“国美同意三联集团的‘累积投票制’,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根据相关规定,大股东必须拥有股份超过30%,才能实行这一方案;如果不满足这一条件,则需要按照一般流程选举董事会人员”。
据邹先生介绍,三联商社的股权很分散,国美电器持有10.6%的股权,三联集团持有9.02%股权,郑百文持有6%的股权,“不满足上述规定要求采用‘累积投票制’”。
针对国美电器对“累积投票制”的质疑,三联集团对《华夏时报》表示,“三联表示,累积投票制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所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遵循了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股东权利的问题。在目前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中,已经普遍实施累积投票制。并且,上市公司早已对投票方法进行了披露,其间国美无任何异议,此刻突然发难,令人不可理解”。
陈晓对记者表示:“我们现在会向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三联商社的累积投票制进行重新评估,另外,要求三联商社原来的管理层承担公司的责任。”
谁该为三联商社颓势负责
三联商社董事会无法改选,而国美电器方面拟派驻的高管也迟迟未进入,在这种情况下,三联商社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
陈晓表示,“三联商社9个直营门店,一个物业资产属于上市公司,4个门店物业是三联集团和三联商社之间的关联交易,由集团租赁给上市公司使用,另外4个门店的经营状况也不理想,其中,2个门店到6月份可能停业”。
国美方面认为,造成这种情况最根本的原因是三联集团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源,将采购、配送、售后服务等都由三联集团来控制,这些都是重组“郑百文”时留下的隐患。
国美电器副总裁何阳清表示,“在资产不完整的情况下,三联商社2007年报表明,在取得17个亿的销售收入的情况下,毛利率只有6%,远低于行业15%~16%的毛利率水平,这些都是三联集团造成的”。
三联集团对于国美电器上述说法表示强烈不满。“这些情况在国美第一次参与竞拍三联商社股权的时候,已经是公开信息,为什么到现在才提?”三联集团方面表示,“国美高管拒不到位,就是一个设计好的‘陷阱’。早在第一次竞买之后,国美即通过电邮、信函、文件等多种方式,要求提前改聘管理层。4月16日召开的三联商社董事会响应国美提议,聘任常诚、容铎出任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以便国美高管提前到位,及早交接和熟悉情况。但是,董事会决议后,国美方面却以种种理由,拒派两高管赴任,导致三联商社‘空转’至今,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国美在这个问题上出尔反尔,给上市公司造成的障碍,日后越来越显现出来。4月30日,上市公司东营店租赁合同到期,向国美高管报告后,无任何回复,东营店不得不以较高的价格短期续租,现又面临合同到期问题,而国美高管仍然置之不问。”三联集团方面透露,“上市公司泰安店租赁合同到期,业主本愿以较低的价格续签合同,但因国美高管依然不对是否续租表示意见,导致业主对物业进行了拍卖。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国美公司自己此时却又出面竞拍,结果被中国另一家家电著名连锁企业以高于起拍价近一倍的5600万拍去。三联商社泰安店不得不关门,不仅上市公司经营受损,员工安置也成了问题。”
陈晓对记者表示,“国美的管理层一直就没有进入到三联商社里面去,怎么能说三联商社是因为国美电器的管理层缺失造成今天的结果呢?董事会是由三联集团把持的,因此三联商社原管理层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国美电器坚持认为,三联商社已经成为三联集团不顾公众利益,谋一己私利的工具,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三联集团才无心经营三联商社,导致三联商社经营业绩下滑。“三联集团重组‘郑百文’之后,就改变员工合同,提高薪水,多提费用,并将门店从上市公司流失出去,这些都使三联商社的利益受损。”陈晓表示。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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