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我表妹去下沙物美超市买东西,多拿了几份赠品,就被保安带到办公室,不让走人。”昨天上午,江先生打进12345投诉,超市保安要求表妹在一份‘陈述书’上按了10多个手印,还让她交了200元钱。
江先生认为,表妹的做法尽管是不对的,但超市保安更不对,他们没有权力调查表妹的行为,并拿走200元所谓的“补偿金”。因为事后,超市保安收回了赠品,事实上并没有给超市造成损失。
顾客:多拿赠品被保安拦住
张婷(化名)是下沙某高校大一学生。再过几天学校就要开始军训了,她想买一支防晒霜。6月29日中午12点左右,在表哥的陪同下,前往下沙物美超市。
超市货架上,防晒霜琳琅满目,为了吸引顾客,几乎每盒防晒霜都有赠品。张婷看中了一款“佳雪”牌防晒霜,买一盒赠送一张面膜,面膜和防晒霜装在一起。
张婷说,当时营业员和“佳雪”的导购员都不在,货架上有一个盒子,里面放满了“佳雪”的各种赠品。除了原本赠送的一张面膜,张婷又拿了3小袋赠品和两张也是赠品的面膜。
张婷没想到,这一切被化妆品区上方的监控拍了进去。
张婷和表哥还未走出电子警报门,早已等候在出口的超市保安就走到了他们面前。
保安把张婷和表哥带到了超市的保安室。“他们看起来很凶,我们拼命解释没有偷东西,只是多拿了几样赠品,他们都不听。”江先生昨天说,“他们后来让我‘滚出去’,把表妹留在了里面。”
所幸,保安室的门没关,张婷背对着江先生,坐在椅子上写东西。
终于,江先生被允许进入保安室了,一张按满手印的“陈述书”放在桌上。上面是张婷写的在超市买防晒霜的经过,每一处改动都按着手印。整张纸上有12个手印。
江先生说,本来以为交出了多拿的赠品,又讲清楚了事情,应该可以走了。但保安要求他们“补偿超市损失”,并问他们身上有多少钱。最后,江先生拿出200元钱交给保安,离开了超市。
超市:一切都是女孩自愿的
到昨天为止,张婷的情绪依然低落,“很难过,心里一直想着那天发生的事情。”张婷说。
“保安说要报警,我很怕,我不想让父母和学校知道,所以让他们不要报警,说是交了‘补偿金’就不报警,但没想到现在弄成这个样子……”说到这,张婷哽咽了。
但下沙物美超市防损部的何经理却是另一种说法。何经理表示:“女孩中午12点26分进入保安室,到下午1点27分事情处理完毕,在保安室里一共滞留了一个小时。我们有监控作证。”
“我们之所以当时没有立即报警,是考虑到对方还是大学生,一旦报警对她以后的人生可能会有不好的影响。”何经理说。
何经理拿出了张婷写下的“陈述书”,他说:“我们对事情经过进行了解之后,按照商场规定,要求女孩写下这份情况说明,上面每个字都是女孩自己写的。”
“女孩还自愿在自述书的关键字、关键句和每个有修改的地方都按了手印,证明所写的每个字都是她自愿的,出自她自己的手笔,没有其他人做过修改。”何经理说。
同时,何经理强调:“女孩自愿承认了她的行为属于偷窃,并在自述书里写下‘我认识到这是偷窃行为’这句话,我们从始至终没有对女孩做过定性。”
记者在“陈述书”上看到,张婷原本表述的“工作人员说,我这算是偷窃”话语,已经被划去,改为“我承认我偷窃了”字样。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