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新浪房产 更新时间:2007-9-26 15:47:16 点击数:
广告宣称:售后返租、零风险、高回报、祖孙富三代
几十名业主:拿出所有积蓄投资,却不见高额租金,打官司总在“输”
房产部门:商品房售后返租行为涉嫌违法
已是第三次坐上法院原告席的何跃星,眉头紧锁,表情异常凝重。为这次开庭,他不得不放下手头工作,再次从克拉玛依赶到乌市。
令何跃星三年多时间一直陷入官司旋涡的原因,就是在2002年初,他受到房产公司商铺售后返租、零风险、高回报、祖孙富三代的广告诱惑,一次投入25万。谁想到,高额租金没拿到几天,却陷入官司旋涡。
关注背景:意外财富这样飞来
在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完庭后,何跃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想起这两年多的‘打官司’生涯,我感觉快疯了,以后再也不能轻易投资项目了。”
何跃星在克拉玛依油田钻井公司工作。2001年,他到乌市来办事时,第一次接触到商家打出“售后返租”的广告。
“购买商铺有产权,无后顾之忧、零风险、高效益,每年6%的投资回报哪里有……”一天,新界房产公司一售房小姐拉住何跃星,热心推销该公司的商铺。
“我有工作,没时间和精力做生意。”何跃星这样解释。但售房小姐却说,有工作没关系,只投资不经营;没时间也没关系,商铺不是股票,不用天天费时耗心跟着行情转;无经验更没关系,可以交给房产销售商代为经营。
2002年1月3日,何跃星与新疆新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界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何跃星花25万元购买新界公司位于乌市黑龙江路12号新界大厦第四层的一个50平方米的商铺。为让新界公司兑现广告中“三年回报有保障,无风险之虑”的承诺,何跃星专门要求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新界公司出售给他的商铺按每平方米每天2元的价格“租赁”三年,新界公司如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0日,何跃星有权终止该合同。
何跃星自以为签订《补充协议》解除了后顾之忧,殊不知其日后却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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